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在没有政府大幅度补贴的条件下,纯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很慢。对此,江苏省苏州市采取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共同承担保险责任,探索出一条“政府扶持、财政补贴、市场运作、专业监管”的农业保险之路。
联办共保 共担责任
苏州政策性农业保险自2006年开展以来,经历了“委托代办”和“联办共保”两个阶段。当时,全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还没有全面启动。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苏州建立得比较早,我们把它作为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一个切入点。其本质是对农业进行补贴,让保险发挥更大的效益。”苏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卢水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2006年,在设计农业保险制度时,苏州就考虑既不加重农民负担,又不影响保险公司的服务收益。2008年7月,苏州农业保险采用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的模式,政府与保险公司分别按照60%和40%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江苏东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苏州推进农业保险唯一的保险经纪公司。该公司总经理郑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苏州农业保险的60%到80%都是各级政府补贴,目前已覆盖区域种植业和养殖业,2009年又推出设施农业(蔬菜大棚)保险、农机保险。新险种的推出使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扩展到保障高效农业和农业机械及农民人身安全方面。”
据统计,从2006年至2009年底,苏州市累计承保水稻569万亩、小麦290万亩等,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费收入总额为1.8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为1.4亿元,为290万户次农户提供了55亿元的风险保障。
“苏州在险种设计上,创造性地增设了‘地险’,形成中央、省、市、县四级保险体系,有水稻、小麦等10多个险种,在全国地级市是唯一的。”卢水生说。
为化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苏州市还建立市及市(区)两级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省辖市巨灾风险准备金由各市(区)按当年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保费收入的10%上缴,市财政按各市(区)实际上缴保费收入的50%进行补助。同时,申请省级财政按市级预算安排资金额进行等额补贴。
目前,各市(区)2008年小麦油菜和2009年水稻的省辖市巨灾风险准备金全部上缴市财政,市财政的补助也已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