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投资红线
虽然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一再受限,但事实上保险公司自由资金投资不动产,早已成为普遍现象。
此前保险公司多以自用名义购买写字楼进行不动产投资,或者通过集团旗下信托公司、不动产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房地产,再到购入上市地产公司股份。
相关统计,目前超过10家大型保险公司通过特批以直接购买或间接经营商用物业的形式投资房地产。
2008年5月,平安信托投资18亿元对成都一环以内的3个项目进行了改造,建设酒店、写字楼等综合性物业。2009年7月国寿投资与信达投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商业地产、酒店投资和物业管理等业务领域展开全方位的合作。人保投资也通过控股华闻控股和中诚信托认购了后两者参与的房地产项目部分资产,还与金融街控股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而3月底,保监会新出台的《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保险集团公司对非金融类企业的投资额度,不得超过该企业实收资本的25%,且不能参与该企业的经营。
此办法的出台,同时意味着,中国人寿将无法借国资委要求非主业央企退出地产业的机会,进一步增持远洋地产的股份。2009年12月,中国人寿斥资58.19亿港元,认购远洋地产9.34亿股新股,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6.57%。2010年1月,中国人寿继续受让中化股份所持远洋地产4.23亿股股份,持股比例由16%增至24%。
此前有投行预计,远洋地产目前第一大股东中国人寿有望接手中远集团持有的股份,《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后,中国人寿对远洋地产的增持就此打住。
虽然人寿集团有关人士表示:“我们目前对远洋地产的投资主要是财务投资,并未过多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不过,保险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作为股东,保险公司肯定要参与公司项目的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进而参与决策,不可能仅是个普通意义上的财务投资者。
“而占股25%的规定,也意味着保险集团自由资金投入不动产的规模将受到限制。”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