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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绑保险投资 短期收益不会“立竿见影”
2010-5-28 9:26:36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szbx  点击:

  重点防范“流动性风险”

  根据新政策,活期存款、国债、央票、政策性银行债、货币市场基金等流动性资产的投资比例,将调整为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比例予以明确,用以加强流动性管理。

  业内普遍认为,和以往保险资金针对流动性资产的投资比例未予明确相比,此次明确了5%的投资比例,是为确保保险资金拥有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重点防范流动性风险。

  “但保险资金一直以来已经投资了不少国债和金融债,我们认为5%的投资比例,意义并不大,除非对这些投资品种加上期限,期限短的品种,流动性相对更好。”前述基金公司研究员如是称。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流动性相对较好,但风险也更高的权益类资产,新一轮投资政策进一步予以了细化:投资锁定期超过3个月的股票余额,不可超过可投资股票资产的30%。

  “这同样是为了规避流动性风险,一旦股市大跌,锁定期内的股票资产将面临更大风险,针对锁定期设定投资比例上限,使股票投资管理更加细化,以有效规避风险。”该基金研究员称。

  “扩容”带来挑战

  针对占比最大的债券投资,新政策明确规定,有担保的债券信用评级从AA调降为A,总额不再限制;至于无担保的债券品种,新政策增加了境外部分,包括恒生成分指数股、H股、红筹股及大型国企在香港公开发行的债券,国内的信用评级不低于AA,国际的不低于BBB。

  “这些调整一旦证实,会增强保险企业在投资组合管理方面的灵活性,但由于投资范围扩大,以及这些投资选择带来的风险上升,上述调整方案有可能给单个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如分析公司债券和把握A股市场波动方面,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针对新政策在债券投资品种、股票投资比例上的调整,高华证券分析师马宁如是认为。

  “并且我们认为,新政策对投资收益率应不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显著效果,原因是保险企业的货币型基金,投资比重较小,如平安货币型基金投资仅占2009年总资产的1.3%。”马宁称。

  为防范风险过于集中,进一步规避投资风险,针对债券投资规模,新政策也有了明确规定:投资同一期债券品种的份额,不超过该期发行品种份额的20%,余额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2%;无担保债券余额不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投资同一期单品种份额,不超过该期品种发行额的10%,余额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1%;投资同一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余额,合计不超过该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30%;同一保险集团内的保险公司投资同一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余额,合计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60%;投资具有关联关系企业发行的债券余额,不超过该保险机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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