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协助会员公司妥善处理保险赔偿、给付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经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批准,成立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各会员公司推荐熟悉保险赔偿、给付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并聘请若干专家、律师、消委会人员为顾问,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符合以下情况的投诉:属于保险赔偿、给付的纠纷;投诉人为保险合同当事人;被诉保险公司为会员公司;保险公司已作出赔偿、给付决定;尚未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据悉,在当地行业协会组织中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这在福建尚属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