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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服务:制订标准更要落实标准
2005-7-1 5:53:16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szbx  点击:

“标准”一词,近来在两个行业频频出现。一是食品业,不断有媒体爆出某某食品企业的产品有违国家标准的新闻,其中不乏知名跨国公司和国内公众公司;二是保险业,今年以来各地在保险行业协会的组织下,纷纷为车险、健康险、意外险等制订并推行服务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由行业协会监督实施。

中国保险业的服务不如人意,由来已久。其中缺乏完善的服务标准是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车险、健康险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 由于缺乏服务标准引发的纠纷经常发生,不仅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也影响着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如今保险行业终于开始制订、实施标准了,虽然还不是全国性的强制标准,但比起以前的没有标准来,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要把这些标准落到实处,让它们产生符合初衷的效果,却远比制订标准难得多。

其实说保险业以前没有服务标准,是从行业角度来看的。如果从个体角度看,每家保险公司不仅有自己完整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也大多向社会做出过各式各样的承诺与保证,但最终实施的效果却参差不齐,问题不断,以至于现在制订行业服务标准,由外力来约束执行。原先保险公司自己管不住自己,现在同业互相监督,能否管住管好?从业内看,近年来各级保险行业协会针对各种违规经营行为组织的自律活动可谓多矣,但违规行为仍时有出现,也是不争的事实。从业外看,有标准乃至强制性标准的行业也可谓多矣,而不遵守标准的事件同样屡屡发生。就像我们说的食品企业,国家标准性质等同于法律,但在巨大的眼前利益面前,标准不是仍然被某些企业抛在脑后么?因此,相对于为强制标准作后盾的国家法律法规,保险行业协会对服务标准执行的监督力度与效果如何,这有待检验。

那么,怎样才能让标准真正成为标准,成为保险公司服务行动的指南?其实也没有别的捷径,笔者认为,仍然要在外部监督和内部努力上做文章。有关部门应尽早制订全国性的保险服务行业标准,并出台相关法规制度,提高监督检查的层次,加大对违反标准行为的惩戒力度。行业协会一如既往,从自律和同业监督角度保持压力;保险公司则应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本着对股东负责、对资产负责的原则,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违规经营与标准化服务面前,坚决选择长远利益和标准化,用提升服务来实现企业的最大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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