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保监会二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以现金方式买进了新华人寿的股份。东方集团发布的公告中披露,已将持有的新华人寿9628.8万股股份全部转让给保险保障基金,转让价格为每股5.99元。
此前,保险保障基金同样以每股5.99元的价格收购了东方集团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新华人寿的6024万股股份。东方集团与保险保障基金之间的交易一旦完成,作为新华人寿创始股东之一的“东方系”就将全面撤出。今年5月,保险保障基金首次被动用,从三家“问题股东”处收购了新华人寿22.53%的股份。至此,保险保障基金将持有新华人寿不低于30.554%的股份,成为新华人寿的第一大股东。
——点评:国内第四大寿险商新华人寿因非法挪用资金而遭调查后,保监会开始陆续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收购新华人寿股份。有人揣测保监会有可能自此将民营资本从这家寿险商剔除出去。但比这更有意思的是,该事件出现了三个令人绝倒的痛苦问题:监管部门亲手操办一间公司该有怎样的治理结构?手中的股份最后转让会让国资还是民资掌控新华人寿?尽管保险公司不能破产,但这种不顾道德风险的救治是不是在鼓励更多的问题险商?这每一个问题都可能让保监会惹一屁股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