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6月末,都邦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0.7亿元,其偿付能力水平已由年初的317%降至95%。
对于终日缠身于实业事务的众多股东而言,上述的经营成绩单令人担忧。
然而,由于2008年上半年雪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加之资本市场萎靡,财产险公司综合成本率上升已是行业普遍现象。两家龙头企业人保财险与平安产险的综合成本率分别从2007年同期的96.3%和97.6%提高到2008年上半年的105.2%和106.1%。
此外,按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08年上半年都邦的保费收入在43家财产险公司中排名第11,在同期开业的新兴财产险公司中仅次于政府背景浓厚的安邦财险与阳光财险。
但在都邦是次临时董事会上,这些数据却成了弹劾现任高管层的“铁证”。
尽管会议现场战鹰本人对此提出强烈质疑,部分董事与监事会主席徐建初、副主席王依加亦对此强烈劝阻并提出程序不合法,但罢免提案的表决依旧成行。表决中,来自吉林等地的股东力挺王丽影,却抛弃了战鹰,而事前不知有此提案的浙江股东却选择了以投弃权票的形式进行抗议。
当日的决议(都邦董临决字2008[003]号)显示,对战鹰问责的表决“同意留任0票,免去职务8票,弃权5票,决定免去战鹰的总裁职务”;对王丽影的表决“同意留任7票,免去职务0票,弃权6票,决定王丽影继续担任董事长职务”。
换言之,由于王与战在针对各自的投票中弃权,而在对方的表决中王对战投了“免去职务”,而战对王则选择了“弃权”。
据记者观察,在这份最终将战鹰罢免的决议中,只有董事长王丽影、副董事长王宝成等8名董事的签字,副董事长娄才根、董事邵伯金等5名董事及战鹰本人没有签字。
导火索:吉林银行股权风波
事后,多位都邦核心人士告诉记者,发生在2008年的吉林银行股权受让事件,是大股东最终决心让战鹰出局的导火索。
都邦监事会2008年9月6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的《关于对公司财务等相关问题检查的报告》称,2007年,王丽影操纵财务部门违反2005年2月股东创立大会关于“都邦保险存款暂存放在四大国有银行”决议的要求,将3亿元保险资金存放在吉林商业银行。
该报告称,“利用当初将都邦保险注册地落户在吉林市所取得的优惠政策,王丽影控制的桦甸投资公司(桦甸市华能市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记者注,下称‘桦甸华能’)以优惠的认购价格1.03元/股,获得了重组后的吉林商业银行(吉林银行,记者注)的原始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