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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压顶 人保财险配股集资50亿元
2011-11-30 9:26:2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szbx  点击:

  次级债“路堵”,转向股东增资。

  11月29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2328.HK)发布公告称,拟按10配1的比例、以每股5.5港元(人民币4.49元)的价格向全体内外资股东进行配股,合计集资额为61.31亿港元(50.02亿元人民币)。

  受再融资的影响,29日,人保财险股价收于10.14港元/每股,跌幅达2.5%。据此计算,配股价格折价约45.76%。

   公告显示,人保财险将分别发行约34559.8万股H股和76858.2万股人民币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资本金,以改善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实际上,此次募资是人保财险今年的第二轮募资。此前6月,人保财险曾发行规模50亿元的次级债。受益于去年以来财险业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加之次级债发行完毕,年中人保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一度回到保监会充足II类监管标准(150%)之上——截至2011年6月30日,为159%。

  由于三季度“股债双杀”的影响,以及保险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加之年中派息25亿元的因素,人保财险的偿付能力再度下降。据交银国际保险分析师李文兵测算,目前人保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约在130%。

  事实上,由于业务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偿付能力不足一直是人保财险面临的一个困境。2010年末,人保财险的偿付能力仅为115%,一度接近保监会的监管红线。

  为了满足偿付能力要求,人保财险已于2006、2009、2010和2011年,先后发行了30亿、50亿、60亿和50亿元的10年期次级债,累计发行规模达190亿元。

  弃发次级债,人保财险本次选择配股融资实乃“无奈之举”。

  根据保监会10月起正式实施的“次级债新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或者预计未来两年内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低于150%的,可以申请募集次级债。但募集后,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本息额不超过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0%。

  而截至2010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的净资产规模约266亿元人民币。截至今年6月末,次级债累计未偿还本息为192亿元,依照新规,次级债规模已经超额59亿元。

  据李文兵测算,本次50亿元股东募资完成后,人保财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将再次达到150%的水平。

  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人保财险就在股东大会上通过了一项关于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特别决议,允许董事会在12个月内批准发行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面值20%的股份。

  亦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次级债发行受限,人保财险只能依赖于向股东融资,随着人保财险的快速发展,未来的资本压力依旧很大。

  李文兵认为,目前财险业的盈利能力较强,随着人保财险的利润滚存,净资产规模也会进一步增大,发债空间“很快就会回去”。

  据保监会统计,今年1-10月,人保财险的保费收入为1442.41亿元。上半年,人保财险共实现净利润52.88亿元,净资产规模已达3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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