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保险网>>市民>>苏州社保>>社保动态>>新闻
失业保险 想说爱你不容易
2005-7-18 6:34:19     来源:商报记者   编辑:szbx  点击:

   失业,尽管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面临的人生境遇,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代社会,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终身不会失业。一旦失业大祸临头,你准备好了吗?你是否想过靠失业保险渡过难关呢?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到底有多强呢?这不仅是失业人员,也是每个在职人员值得深思的问题。
主动辞职
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小王最近很郁闷,因在原单位工作不顺心,把工作给辞了,可短时间内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最近手头比较紧。小王到原单位转工作关系时,忽然想到自己还有失业保险没有取出来,于是赶紧打电话询问相关事宜,却被告之由于他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所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到底什么样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就是说,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至少缴费17年
才可领到1万元

    作为“三险一金”的“一险”,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失业保险费滞纳金、财政补贴和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其中单位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
    失业保险领取金额与职工的工资高低没有关系,只与职工的缴费年限有关,缴费年限越长,职工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越高。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从3个月到24个月不等,根据北京市最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果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在1年以上2年以内,可以领取3个月的保险金,每月382元,一共可以领1146元。一个失业人员能够领到的最高金额是10476元,但这必须是在他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7年以上才可以实现。
退休以后
失业保险“作废”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如果一个职工到退休前都未使用过失业保险,那么退休后,他就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已经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也不退回。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表
累计缴费时间 保险金领取期限
1年以上不满2 3个月
2年以上不满3 6个月
3年以上不满4 9个月
4年以上不满5 12个月
5年以上 12-24个月(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说明: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表

单位:元
累计缴费时间 发放标准 
不满5 382/每月
5年不满10 409/每月
10年不满15 436/每月
15年不满20 463/每月
20年以上的 491/每月

    说明: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382元发放。


相关链接
·中国尝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我国已有2400万人获益于失业保险制度
·苏州今年第二次调高失业保险
·江苏省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