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保险网>>市民>>苏州社保>>社保动态>>新闻
社会保险应纳入和谐社会目标
2005-12-2 19:49:40     来源:长城在线   编辑:szbx  点击:

   社会保险制度的滞后,已经成为城乡协调发展、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人才流动等诸多改革与发展实践的制约,同时也是社会矛盾易发的诱因。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社会保险框架的搭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社会保险又常常陷入效率与公平、就业与保障、刚性与弹性的困局之中。

    社会保险制度事关民生。社会保险制度的滞后,说明资本在与民生的博弈中占了上风。何以如此呢?从报道看,我国政府是重视社会保险的,只是在实际工作中把民生忘了而已。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最应该解决好民生问题。如果民生在与资本的博弈中老占下风,不仅难以体现以人为本,更难保证社会的和谐。

    有专家认为,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减压阀”,是维系社会和谐的一条重要纽带。然而,企业不参加社保,或者少报、漏报、欠缴的现象是一个公认的普遍事实,社保制度已然成了一条残缺的防线。湖北省有关部门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养老保险参保户数占当地工商登记户数不到10%,最低的只有2%;占税务登记纳税户数都不到30%,最低的只有5%。另一方面,欠缴社会保险费越来越多,湖北省就有45亿元欠费。为了招商引资,有的地方甚至把不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优惠条件。

    名为社会保险,在现实中却越来越不保险。近日有报道说,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了严重的入不敷出,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缴纳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早有强制性规定,但是却没有强制性措施和法律保护,缴或不缴或欠缴几乎是企业自发行为。再加上,各种保费沉重,目前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五项保险的费用合计占到了工资总额的40%左右,全部缴纳对于许多企业是难以承受的,对职工当前的收入预期也影响很大。

    既然社会保险制度事关社会和谐,就要有强有力的措施来保证其贯彻执行。有人呼吁,完善社保体制关键是要完善社保立法与执法体系,以法治精神实现社保体制的刚性。是的,社保再好,社保再重要,如果没有法律保护,社保也只是美丽的花瓶,与职工无缘。要保证社保的贯彻落实,不仅要将社会保险制度纳入评价政府政绩的核心指标,也要纳入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目标之一。只有政府真正重视社保,才能避免再发生“历史欠债”。同时,还应解决保费沉重的问题,在目前职工收入普遍偏低的情况下,过重的保费会阻挡社保的推行,也会影响职工的生活。

    当务之急是,应尽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新设计,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应该是“国民待遇”的普惠制,只有把有能力缴纳的人都纳入社会保险的范畴,实现基金的扩大,才可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我们期待人人都有保险,人人都无后顾之忧的社会早日来临。

相关链接
·社保法草案:基本养老保险随本人转移
·社保制度面临重大转折
·中国社会保险及养老问题日渐尖锐
·中国要对社保体系进行必要的财政补偿
·2007年共查出6万人冒领社保待遇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