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将继续推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转变,着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昨日公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传递出的信息。规划提出,“十一五”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其中,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宏观指导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对高收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方面,将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3亿人、3亿人、1.2亿人、1.4亿人和8000万人以上,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步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