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当前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形势怎样?
答:我市自1997年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过8年的改革探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参保实现基本覆盖,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基金运行健康协调。至2005年11月末,全市参保职工达239万人,占全省22%,覆盖面达95%以上,参保人数继续名列全省第一,其中市区(不含吴中、相城、工业园区)参保职工71万余人。与此同时,我市加快了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向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的进程,2005年相继出台实施了征地保养人员、在苏外籍人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少年儿童等各类人员的医疗保险办法,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也将在明年实施,再加上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使苏州将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在制度上达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