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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养护车辆不当出事不赔
2007-11-29 8:36:55     来源:玉林日报   编辑:szbx  点击:

  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小胡本以为在保险公司为车辆投保了第三者意外伤害险,可以得到一些赔偿,但保险公司却以其“没及时养护车辆致使汽车刹车不灵”为由拒绝理赔,这让小胡深感不解。

  案发事由:出车祸致人轻伤

  11月初,玉林城区个体司机小胡驾驶翻斗车给城郊一户建楼房的农民运送砂石,不慎将主人家在现场围观的12岁男孩撞翻倒地,致其右手臂关节处受了轻伤。事发后,小胡赔偿给主人家小男孩住院治疗费860元。小胡给自己的翻斗车投保了今年7月至2008年6月一年期的第三者意外伤害险,发生车祸的日子距离保险合同到期还有大半年时间。受伤男孩治疗几天康复出院后,小胡带着相关资料找保险公司理赔,希望得到一些补偿。11月18日,保险公司在对此事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以小胡“没及时养护车辆致使汽车刹车不灵”为由拒绝赔偿。

  小胡对此忿忿不平,于当日下午找到记者诉说这件烦心事。小胡称,他购买的这辆翻斗车跑运输还不到两年,由于自己平时工作较忙,并没有多少时间去养护车辆,但若遇到车辆任何零部件发生故障的情况,他会马上开去修车厂修理,从不延误修车时间。对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小胡颇有微词:“又不是我故意让刹车失灵的,车子刹车突然失灵,这完全不是人为所能控制的。”

  小胡表示,据其了解,一些车主也像他一样,出车祸后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车险理赔时遇到了类似的拒赔情况。他对此提出疑问:保险合同上并未写明“车主必须定期及时养护所投保的车辆”这一项,况且,并非所有车主都花时间去定期养护车辆,一般都是等车出现故障后,才去修车厂维修的。保险公司以此理由拒绝赔偿是否合理?拒赔的理由是否有点牵强?

  理赔关键:证据必须有力

  对此,我们咨询了一家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这位专业人士坦陈,在以往的理赔案例中,确实有保险公司因为这样的理由而拒绝埋单的案例。对这类事故拒赔的保险公司一般坚持这样的观点:对于投保物品,被保险人有义务对其质量、客观环境等进行实时观察,并有义务向保险人告知其风险变化等情况。如果因这类因素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都要照单全收的话,保险公司的风险会很大。“如果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和事实不充分,肇事车主必须拿出对自己有力的证据,证实自己的车辆状况和性能良好,这样才能反败为胜,获得应有的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建议:加强车辆保养 提高驾驶技能

  一家汽车维修厂的技术总工表示,造成汽车刹车失灵的原因很多,如对刹车系统缺乏必要的保养,刹车总泵里杂质太多、密封不严、真空助力泵失效、刹车油过脏或几种刹车油混合使用受热后出现气阻、刹车总泵或分泵漏油、储气罐或管路接口漏气;还有是因为操作不当导致机件失灵,如长时间下坡会使刹车片摩擦生热、刹车功能完全失效;另外如果车辆严重超载,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加大了车辆运动惯性,会直接导致刹车失灵。“通过分析这几个方面的原因可以看出,发生刹车失灵的意外情况主要缘于车主在保养或者操作上的主观失误所造成,同时也有部分客观因素的可能性。我们建议有车一族,为了避免麻烦和危及自身的安全,平时要注意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并提高自己的驾驶技能,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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