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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推进亟须 “投资者教育”
2006-1-26 22:51:5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szbx  点击:

某大型国企虽然启动了年金的进程,具体的年金经办人员却面临难以推进的困境:虽然其年金方案已经企业及其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但年金计划却无从建立——一方面,企业管理层出于“安全”考虑,不同意人力资源部门选择各类资格机构;另一方面,该企业的年金主管部门还面临着无从向地方劳动部门报备计划的窘境,因为该省劳动厅至今尚未转发劳动部20号、23号等文件(有关年金报备流程的通知),也无主管的处室接受企业年金计划的报备。

事实上,上述案例绝非特例。目前的“年金热”,很大程度上,是基金公司、部分新锐银行、部分保险公司和部分先行企业的“一头热”,有关年金的国民教育普及程度极低严重制约了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民意基础“缺失”

“养儿防老”是中国老百姓数千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即使到了“以强制性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年金为补充、个人储蓄为辅助”的近、现代养老体系在众多国家普遍建立的情况下,这种观念依然颇具市场。

近20多年来,我国一直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期,虽然近年来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有加快的迹象,但相当部分职工(更不用说农民了)依然还认为养老更多地是个人的事。

目前,在基本养老覆盖率尚有待提高、已覆盖部分替代率较低的前提下,“养儿防老”的观念事实上已被“储蓄养老”的实际行动所取代,居民储蓄余额持续攀升即是明证。企业职工缺乏制度性养老的基本认识,因此,也就谈不上对属于自愿性、补充性养老制度的企业年金知识的基本了解了。其直接结果便是企业年金的发展和普及失去了起码的国民基础。

部分企业年金方案屡次得不到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除了方案本身可能存在缺陷,在平衡和协调内部利益等方面可能存在不足外,职工及其代表对年金在其退休后,可以较大幅度提高其养老金替代率和相当程度上改善其退休生活方面缺乏了解,也是职工自己举手反对企业为自己谋福利的基础性原因。

在我国,许多企业不加入强制性基本保险的行为其职工都无动于衷,抑或极力争取也无济于事,职工普遍对企业年金缺乏了解的现状,无疑使企业年金的发展,失去了民意基础。

管理层的认知

在从事年金推进工作的过程中,与业务人员直接打交道的便是企业的管理层,他们对于年金的认知程度可以简单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完全无知型。

为数众多的企业管理层,包括其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年金的各个方面均缺乏必要了解。他们可能连建立企业年金,其实对决策人员本身退休后,也是大有裨益的都不甚清楚,从而就无从决策建立企业年金了。延伸下去,企业年金具有的小到对企业人事管理上的“金手铐”作用,大到对建立和谐社会的意义等等,自然也更是不得而知了。

第二层次,管理层对年金有一定了解,但因缺乏深入了解,而对年金制度存在误解。

一些企业的管理层或决策层尽管认识到建立企业年金的确有诸多好处,但它会“增加企业运作的成本”,显然对国家在企业年金建立方面有税收优惠缺乏了解。

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则认为,建立企业年金利人也利己、也不增加企业运营成本,但认为年金计划要经由第三方担当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等实在没有必要,不如自己管理年金基金来得更方便也更安全,至少,不用选择投资管理人。这种“观点”显然是对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必要性知之不多。

一些已经建立起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企业则认为,自己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按期提取、自己管理,存银行或买国债,运作得好好的,没有必要再按20号、23号等文件规范了。对劳动部的新政策及其出台背景的不了解是此种看法的根源。

第三种“境界”则是业务部门对企业年金各方面均有正确了解和认识,但企业的决策人则反之。

这些因素的存在,也严重制约着企业年金的发展和建立。

地方主管部门不作为

江苏、福建、广东等少数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大都能积极贯彻、推动劳动部年金相关政策,积极出台地方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力推当地企业建立年金制度。

而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因认识不足等原因,对企业年金建立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少数地方至今连劳动部的文件都还未转发,就存在不行政、不作为的嫌疑了。缺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动,相关地区企业自然失去了建立年金的方向。

近年以来,以基金、新锐银行为主导,陆续举办了一些企业年金的研讨会、培训会、座谈会,在企业年金的国民普及教育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虽然金融机构出于商业利益考虑而举办的活动,成为了企业年金国民教育的一支积极的力量,但距离惠及大众依然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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