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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险条款六月启用 取消索赔时限和地域的限制
2005-7-12 15:32:03     来源:   编辑:rhx  点击:

    “我们已经收到总公司的函,6月份将启用新的车险条款。”昨(25)日,天安产险湖南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修改后的新条款将一改往日的“霸气”,变得更加缓和,让人们更加容易接受,比如:“今后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将第三者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后,将先赔偿,再向第三方追偿。”另外,平安产险长沙分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他们将在6月份实施新的车险条款。这是自有关车险条款入选3月31日中消协发布的“2004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后,保险业首度有公司对此作出积极的正面的回应。

    启用新条款可更快理赔

    天安产险湖南省分公司有关人士昨日透露,目前他们已完成车险条款的自查和整改工作。据了解,条款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代位追偿、残值处理、争议处理、施救费和法律费以及索赔时限等方面。其中,特别将上述“不平等条款”中的第一条修改为“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后先行赔付,再对第三方追偿”,以方便客户出险以后迅速得到赔偿。并取消了对被保险人索赔时限和起诉法院地域的规定。另外,对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的处理,则由“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修改为“经双方商定后进行处理”。

    “以前的条款,被保险人可能会遇到向第三方索赔不成的情况。如果采取诉讼或仲裁,要先经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才行赔偿,理赔时间会很长。条款更改后,被保险人可以很快得到赔偿。”天安产险湖南省分公司业务部门这样解释。

    整个保险行业都会动作

    “我们的新条款已经向保监会报备了,但是还没有批下来,因此具体将怎么改还不好说。”平安产险长沙分公司相关人士称,“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各家产险公司针对这两个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可能大体内容差不多,只是细节上有些不同。根据审批情况,各家公司启用新条款的时间会有先有后。”

    太平洋产险长沙分公司车险负责人也称,确实有条款修改的事情,“但总公司还没有下达具体指示,我们也不便透露详情。”

    湖南省保监局负责车险业务的曾静告诉记者,目前湖南省还没有保险公司前来保备新条款。同时,他对外界所称的“霸王条款”作出了解释:“其实这些条款不过是人们不好理解,感到晦涩,因此才觉得它很霸道。保险公司制定这样的条款,不过是为了化解自身风险的一种无奈选择,这也是经过保监会批准的。既然现在有人提出异议了,那就改吧!”

    相关链接>>>两条车险“霸王条款”

    据了解,被中消协点名批评的车险“霸王条款”主要有两条。一是许多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或仲裁;二是有些车险条款规定:经保险人同意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第三者的抢救费、施救费、仲裁及诉讼费、律师费赔偿的总数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任晋/东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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