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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寿险值得“负翁”期待
2005-6-9     来源:   编辑:szbx  点击:

     当你向银行按揭贷款时,如果银行不再强制你从财险公司购买房贷综合保险,但你自己又担心今后的还款缺乏必要的保障,那么为了寻求一份安心,为了让家人“安居”,或许到时候你可以向寿险司购买一份房贷保险。


财险公司收缩房贷险

    最近,万先生看中了一套总价130万元的房子,按照有关规定,沈先生在银行按揭贷款之前需要购买相应的房贷险。让沈先生困惑的是,找了多家财险公司,都因为自己高达100多万元的贷款额,保险公司推三阻四,不愿意受理他的这笔保单。沈先生说: “以前也买过这样高价格的房子,办不到房贷险还是第一次。”

    近一段时间来,州、北京等地的房贷险市场纷纷传出“大面积萎缩”的消息,甚至有消息称数家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在广东等地停止了房贷险业务。上海也传出类似万先生这样高额房贷无人接单的情况。房贷险到底怎么了?

    原来,房贷险曾经一度是保险公司抢夺的“肥肉”,但因为当初给银行的手续费过高,今年又出现各地市民大量提前还贷情况,财险公司遭受了房贷险大量退保带来的损失。同时,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攀高,房贷数额越来越高,保险公司也识到,如果任由房贷险规模扩张开去,将来的风险将很难控制。于是这个曾经的“优质险”,目前反而成了财险公司手中的烫山芋。


从寿险公司买房贷险

    其实在国外发达保险市场,除了财险公司,寿险公司也可以为房贷“负翁”一族提供还款保证保险。但在我国现阶段情况,由于银行在提供按揭贷款时,硬性规定贷款人必须购买财险公司提供的房贷综合保险,否则不予贷款。因此,寿险公司的房贷险只能作为房贷者经济充裕情况下的一种额外补充,而不能取代财险房贷险的“正室”地位。如果购房者既买房贷险,又买房贷寿险,实质上是有些浪费和重复投保的意思。

    但随着这次财险公司房贷险的逐渐淡出,或许我们可以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和已经“寿终正”的强制车贷险一样,房贷综合保险将不再是一种强制保险。

    到了那时,为了保证自己的履约还款能力,为了保证家人不因为自己的意外而被迫离开贷款还未还清的房子,房贷“负翁”一族完全可以自行购买一些房贷险,而不论它是出自财险公司,还是寿险公司。


家属是第一受益人

    对一般家庭而言,房屋按揭贷款大概是家庭最大的负债项目,随着房屋贷款的逐步减少,房贷者承担的家庭经济压力也逐渐减轻,他所需要的寿险保障额度也会相对降低。寿险公司推出的房贷险,就是按照普通的还款规律,保障期间内每年的保障金额是对应着逐步递减的,这样设计的好处是能够减少投保者的保费支出,其他方面与普通寿险无异。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寿险公司的房贷险产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房贷定期寿险: 如果在贷款期间内,房屋抵押贷款人因为死亡、意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的,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替贷款人还款。这类产品有点类似房贷财险中的保证还款保险,但有的房贷财险只保借款人意外身故,而房贷寿险则将因疾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也归入保险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财险公司房贷险保险范围中的空白。

    另一种是带有保证还贷性质的生死两全保险,如果在还贷期间,贷款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会代为偿还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若保险金扣除应还贷款后还有剩余,还可付给房贷者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贷款结束后贷款者安然无恙,也将获得一部分还本的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和财险公司提供的房贷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相区别的是,寿险公司的房贷险第一受益人都是房贷者的家属,是真正为自己和家人所买的保障。


房贷定期寿险比较实惠

    定期寿险形式的房贷险,在市场上的主要代表有中保康联的“得保消费信贷定期寿险”和友邦保险的“金钥匙抵押贷款定期保险”。

    如果房贷者本身经济实力不强,每月又要背负还贷压力,那么,价格相对低廉的定期寿险房贷险就比较合适。

    [案例一] 程晓,女,23岁,购买120万元房产准备结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还款期限10年。如果她购买乐得保(个人型)保险,同样为10年期,每年缴费1000元,缴费期限10年,累计共缴费10000元。在她24~33岁这10年期间,她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见图1。如果她中途提前还贷,由于该保险的保险金是给付家属手中,所以并不会产生保费支出上的浪费,等于是继续买了一份普通定期寿险,可以计家庭的保障篮子。

    [案例二] 30岁的小王新近购置房产,除去付,还向银行贷款20万元,还款期为10年。为此小王特意购买了友邦金钥匙抵押贷款定期寿险,以确保房产万无一失。为此,小王需要每年缴纳538元保险费,共缴付5年。
 
 
   若小王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给付其身故时该保险单年度的保险金额 (按还贷规律,逐年递减),用以偿还其尚未还清的全部贷款金额。若小王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年满60周岁前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残废,保险公司给付的残废保险金等于残废发生时该保险单年度的保险金额,用以偿还其尚未还清的全部贷款金额。


房贷两全寿险费用较高

    和房贷型定期寿险相比,两全保险“面孔”的房贷寿险,缴费就比较高了。但有些人也很可能会喜欢这类保险,因为它是纯消费型的保险,没有储蓄性质,没有生存返回金。像“太平美满之家房贷两全保险”以及信诚人寿(北京公司)的房贷两全保险,在设计上都考虑到了本金的偿还。用上海太人寿的“美满之家”来举一个例子。

    [案例三] 王先生30岁,无吸烟嗜好,企业部门经理,收入稳定。王太太28岁,幼儿园教师。宝贝儿子阳阳刚满一岁,活泼可爱。最近,一家人搬入了刚刚购置的新居。为了购买这套三室两厅的新居,王先生按揭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20年。考虑到在这20年的时间里,意外、疾病随时可能不期而至,先生一旦发生不幸,仅靠王太太的收入无法同时承担每月的按揭还款和孩子的抚养教育一家人不仅要搬离新居,今后的生活更无法保证。

    王先生如果购买“太平美满之家房贷两全保险”,由于美满之家实行“双倍赔偿”,王先生只需要投10万元保额,保障期20年,年缴保费4690元。在保障期内,王先生可以获得最高达20万元,最低不低于10万元的身故和全残保障金; 如果王先生健康太平20年,则期满后王生在还清贷款的同时,还可以获得10万元满期生存金。

    如上述条件一致,而王先生提前还款,10年就还清了房贷,那么他可以有三种选择:

    1.继续缴纳保费,相当于继续购买一个普通两全保险,期间发生死亡、全残,按规定获赔偿,如生存到20年满期,可拿满期生存金;

    2.退保,换取现金价值;

    3.不再缴纳后10年的保费,期间发生死亡、全残,未有赔偿,但如生存到20年满期,可拿前10的满期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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