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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身保险服务承诺
2008-10-13 14:19:44     来源:苏州保险协会   编辑:szbx  点击: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苏州保险行业诚信建设,规范寿险承保、理赔行为,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苏州寿险的健康发展,苏州市23家经营人身保险的保险公司郑重向您承诺:
    第一条  本《承诺》接受大众监督,各寿险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条  履行承保提示义务,向投保人出示《投保提示书》。提醒客户仔细阅读投保书和保险条款。明确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指导客户填写保险单证,坚决抵制代客户签名,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第三条  完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承保、理赔服务,对外公布咨询、投诉、报案服务电话。
    第四条  完善客户服务流程,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实行100%回访制度,以确保客户的权益,解答客户的疑问。
    第五条  承诺在收到客户完整的投保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正式承保并出单。
    第六条  承诺实行续期业务提醒服务,在续缴保费对应日前30天内,向客户发出信息,提醒客户按时续缴保费。
    第七条  完善理赔服务流程,及时处理理赔客户报案,确保理赔时效。小额案件在500元以下的,责任认定明确,索赔材料齐全,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500元以上,责任认定明确,索赔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结案;复杂而需调查案件,30个工作日内结案;拒赔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将拒赔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给客户10个工作日的申辩反证期。
    第八条  完善首问负责制,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对客户投诉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
    第九条  本《承诺》由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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