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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保险促进县域和谐社会建设
2005-6-15 8:00:41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szbx  点击:

——访安徽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海深

  加快保险业的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自2002年以来,安徽保险业积极落实保监会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着力推动县域保险业务发展,开拓农村市场,谱写出一曲保险积极为构建和谐安徽服务的新篇章。记者日前就各界普遍关注的县域保险业务发展问题专访了安徽省常务副省长任海深。

  记者:经过三年来的大力发展,安徽县域保险业务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促进了安徽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您认为,当前大力发展县域保险业务的意义何在?

  任海深:我想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首先,发展县域保险业务,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意。作为中部农业大省,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险是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金融手段,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推动保险服务延伸、保险产品下乡,加快农村保险业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其次,发展县域保险业务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要求。从我省实际看,社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难以在短期内全面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同时社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高覆盖、低保障”的特点,决定了其无法满足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发展县域寿险业务可以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宽范围、多层次”的医疗、养老和意外保险保障,这有利于丰富农村保险品种,有利于提高农民健康和养老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发展县域保险业务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长江、淮河两大流域横贯安徽,加上气候多变,自然灾害频发,农业生产需要保险“保驾护航”。同时,安徽又是劳务输出大省,每年有800多万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迫切需要得到保险保障。因此,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发展保险业,可以有效地帮助农村居民预防风险,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稳定农村居民生活,加快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发展县域保险业务是保险业拓展发展空间的必然选择。2002年以来,安徽保险业实现了两年翻一番的目标,但还要清醒地认识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保险业发展还有很大的差距,加快保险业发展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安徽是农业大省,农村常住人口达40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安徽保险业要大力开发县域保险业务,在广阔的农村地区拓展商机,扩大经营领域和业务规模,在为“三农”服务中加快自身发展。

  记者:安徽县域保险发展给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哪些变化?对农村经济和全省保险业有着什么样的促进作用?

  任海深:安徽的实践表明,县域保险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在社会保险不完善的条件下,县域商业保险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高了农民健康和养老水平;减轻了农民医疗和养老负担,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等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农村寿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消除了农民对养老问题的担忧,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顺利推行提供了保证。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2004年,全省农村营销服务部共计支付赔款8600多万元。通过对出险家庭进行经济补偿,使其生产生活得以正常进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县域业务的发展还增加了当地政府的税收收入,对地方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县域保险业的发展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也作出了积极贡献。扩大了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2003年,全省农村被保险人数达到630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比重为13.4%;2004年,全省农村被保险人数达到860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比重为18.2%。商业保险在农村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使保险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保险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记者:保持安徽县域保险健康发展还要关注哪些问题,使县域保险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任海深:县域保险业的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还面临着相当多的困难和矛盾,最为突出的是:农民收入水平低制约着保费承受能力,农业风险大影响了保险机构的积极性,政府财力不足限制了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保险人才缺乏制约着县域保险业务的拓展,农村人口分散加大了保险业务的费用开支,等等。有效解决这些矛盾,推动县域保险业更快更好发展,还需要各级政府和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需要大力推进保险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在当前的工作中,我们需要注意把握并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既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又要有效减轻农民负担。要切实考虑到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考虑到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好保障与负担能力相适应的关系;要根据农村实际,创新保险产品,研究开发适合在农村地区销售的险种。二是既要注重县域保险的社会效益,又要兼顾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县域保险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但农业保险业务风险集中,经营的稳定性差,很难完全按照商业化模式经营,所以,必须对农村保险实施政策扶持,达到政府、公司、农户三方满意的效果,确保农村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平稳运行。三是既要注重发挥保险企业的主体作用,又要为保险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在充分发挥现有保险企业作用的同时,努力培育一批新的以农村保险为主的保险企业,增强县域保险力量。同时,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创造农村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形成加快农村保险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加大财政对农村保险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通过财税政策,引导和支持商业保险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社会保险和农业保险;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要支持保险企业开拓农村业务。鼓励保险企业深入农村建立营销服务网络,帮助入驻乡镇保险分支机构解决其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

  当前,我们正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保险发展,发展县域保险恰逢其时。应该抓住机遇,把具有安徽特色的县域保险市场培育好、发展好,做大做强安徽保险业,走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保险业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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