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6日讯记者辛红虽然有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都存在,议事规则也在,制度也很齐全,但是实践中董事会真正的职能和作用往往没有发挥出来,形同虚设。保监会发展和改革部主任袁力今天表示,保监会调研发现公司治理失灵是保险公司治理中最主要的问题。
他说,公司治理失灵主要表现在大股东操控、管理层控制和外部干预。
他强调说,特别是国有保险资产所有者缺位的情况下,事实上主要依赖于公司的一把手。公司的一把手对公司起到了非常大的控制作用,很难形成有效的制衡。
袁力建议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保险公司治理的法律。首先在董事会建设上,董事会应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其次,要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建立外部独立审计报告制度,并加强对董事的教育和风险提示,因为现在董事很多都是兼职的,对金融知之甚少。此外,关键管理和技术岗位应有任职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