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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失信保险员
2005-6-29 5:50:37     来源:生活日报   编辑:szbx  点击:

  针对保险市场中的误导宣传和保险员“黑嘴”行为,山东省保险监管局正在筹建保险行业的信用体系,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员的失信行为进行严惩。

  近日,山东省保险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专访。据介绍,我省保险业从2000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保险机构从那时的4家到现在的18家;从业人员从6万人到现在的18万人。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吸纳了大量的工作人员,这些新进来的人员不免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

  针对保险员在展业(推销保险)的过程中存在的不当宣传,山东省保险监管局从2001年开始,连续多年进行了大规模的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2002年在全国首先提出了“诚信是保险合同的第一原则”。2003年印发了《山东省保险行业诚信教育大纲》和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并对诚信人员命名“保险之星”。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保险人员的展业行为,山东省保险监管局从今年开始筹建保险行业的信用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严惩力度。其中,将建立不良行为代理人库,将有不良行为的保险员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定期向所有的保险公司发布,上了“黑名单”的保险员将不允许被保险公司录用,永远开除保险行业。山东保监局还将对上过“黑名单”的保险公司进行通报,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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