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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能改变女性就业困境?
2005-7-6 7:57:29     来源:新华网   编辑:szbx  点击:

  “生孩子”这个伟大的职责似乎一直是女性独享,于是相关的义务与责任、危险与痛苦也就被理所当然的由女性来承担。“生孩子请男人走开”的“古训”让男性成为这一人类伟大责任的旁观者。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作为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重要险种之一,男女都必须承担的生育保险已经成为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志。7月1日在北京市正式推行《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这标志着被国际称为社保五大体系的工伤、医疗、失业、养老、生育5个险种在中国的首都全部建立。

  “生育险”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女职工的权益。(图片资料)

  从7月1日起,如果没有特殊要求,除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个人不再承担生育费用。生育保险规定不论男女、不论是否生育,都按统一标准缴纳保险费,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保障了女性的权益,防止一些企业以生育为借口拒招或辞退女工。据预测,约108万育龄妇女将从此政策中受益。

  然而,由于这一“女人生孩子”的社会保障,缴费对男职工“一视同仁”,让许多“大老爷们”颇有微词,那些男职工多的企业负担比以前重了许多,这些企业不太情愿交这笔费用。而一些配偶没有工作的男职工因为不能把女方的孕、产费用拿到自己单位报销,也认为这项新政“偏心”。

  对于生育保险的出台是否能改变女性就业困境,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是否应该超出企业之外,市民、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专家的看法也是见仁见智。

  “生我家孩子那会儿,要是有生育保险就好了”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保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男女职工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除婴儿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

  生育保险宣传图片。(图片资料)

  当记者向于女士介绍了上述规定后,她的第一反映就是“生我家孩子那会儿,要是有生育保险就好了”。于女士在北京市中心一家大型商场工作,已经有一个5岁的男孩。她详细算了一笔账:从怀上孩子一个多月起,就要定期去医院作检查,起先是一个月一次,第5个月起就得半个月检查一次,7个月后一个礼拜就要去一次,加上最后的接生、住院、药品费用,总共需花费1.5万元左右。“这些钱对普通家庭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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