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伊春空难发生后,经初步确认,遇难人员中有27人在14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预计赔付1487万元。目前,排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将重复投保计算在内,其中15人投保航意险,保额700万元;12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647万元;16人投保其他寿险产品,保额140万元。
8月25日12时,中国平安集团旗下平安产险仅用14小时即完成伊春空难中两名遇难客户的赔案处理,赔款总计80万元。
目前平安已初步排查出有15名客户在该次事故中出险。目前,中国平安已派出专业理赔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赶赴伊春。
中国人寿昨日立即成立应急小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伊春分公司派员赶往事故现场。经初步排查,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遇难人员中有13人系中国人寿客户。
阳光保险集团紧急成立“8·24”伊春空难应急领导小组,经初步核查,在此次空难中42名遇难者中有10名阳光保险客户,伤亡赔款预计1000万元。目前,阳光保险正在对遇难者名单及伤者名单进行进一步核实。阳光保险集团已派出工作小组赶赴伊春。
另据新华网报道,航空法专家张起淮教授认为,空难赔偿应当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突破40万赔偿金额的上限,并且提醒遇难者家属可获得保险公司和航空公司的双重赔偿。
对于如何明确伊春空难的赔偿标准,张起淮教授说:“依据现有的2006年《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赔偿,每名旅客只能拿到不超过40万的人身赔偿。
但是依据国际航空运输相关法律规定,旅客则能拿到更多的赔偿。因此,依据航空国内和国际运输的不同法律规定,会导致赔偿标准有较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