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不仅是小康社会建设中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肩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据统计,2009年全国原保险保费收入达
到11137.3亿元,比2005年增长1.3倍,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一万亿元目标;保险深度3.32%,保险密度834元,比2005年提高了0.62个百分点和459元。2010年1至9月,全国保费收入11299.1亿元,同比增长31.7%。截至9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8091.3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1倍。截至8月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4.3万亿元。
随着中国保险业进入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领域越来越广,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从四川汶川大地震到百年盛事北京奥运、从交强险制度实施到房地产投资解禁、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到参与医疗纠纷调解、从养老社区投资到新农合建设、从农险覆盖面扩大到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启动……保险业正在努力提高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和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如今,保险业站在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正在成为新兴的保险大国。
农业保险保民生“过去遭灾只能靠救济,现在有了农业保险,我们农民的日子踏实多了。”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石哈河镇的农险理赔现场兑现大会上,刚刚拿到保险赔款的格日楚鲁村村民李海旺憨笑着告诉记者,虽然旱灾让他家的庄稼颗粒无收,但是3500元的农业保险赔款却让明年的春耕“有了着落”。
值得关注的是,像李海旺这样获得农业保险保障的农民在我国已达1.3亿户,而这一数字在2007年还不足0.5亿。仅2009年,就有约2200万受灾农户得到赔款,总额高达101.9亿元。
农业保险作为财产保险业务中较为特殊的一个险种,多年来一直广受各方关注。在新时期国家“大支农”政策的背景下,中国保监会启动了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在“先起步、后完善,先试点、后推广”的总体部署下,按照“总体规划、阶段部署、抓好试点、逐步推进”的指导方针,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及“低费率、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率先在部分省市进行了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