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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惊现3.5亿窝案 保监会问责28公司高管
2010-7-23 9:26:4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szbx  点击:

  新华人寿江苏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付荣,在长达6年多时间内,诈骗、挪用和侵占资金约3.5亿元,涉及客户数千人。

  日前,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逮捕或采取强制措施,其他近30位新华人寿总、分公司和中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被保监会追究责任,处以开除、警告和罚款等。

  涉案3.5亿

  地处江苏省中部的泰州市近日成为保险业关注的焦点,虽然在江苏省13个辖区中,2009年泰州的总保费收入仅列第9位,一起寿险公司的非法集资案却大大提高了人们对泰州的关注度,也将涉案的新华人寿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

  近日,一份《关于新华人寿泰州中支原副总经理王付荣涉嫌非法集资案问责情况的通报》下发到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

  2009年10月,新华人寿泰州中支原副总经理王付荣涉嫌非法集资案案发,保监会成立专项调查组赴江苏现场调查案件及责任,经过半年多的调查,该案件的基本脉络浮出水面。

  经查实,2003年至2009年10月期间,王付荣通过私自印制假保险凭证非法集资、截留挪用保费和退保资金等方式,诈骗、挪用和侵占资金约3.5亿元,涉及客户数千人。

  据知情人士透露,王付荣,35岁,高中文化,2002年进入新华人寿泰州中支,曾任泰州中支副总经理。自2003年开始,王通过私刻投保单位印章、“拼凑”假业务的方式承保,并用假退保单将退保金转入其个人账户或其控制的投资企业账户。

  经公安部门侦查,王付荣挪用的资金合计达1.85亿元,其中约6700万元先后用于投资设立9家公司企业、4800万元用于支付前期资金利息、2900万元用于赌博或个人挥霍、100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汽车、1000万元借贷他人、2100万元用于支付相关人员工资。

  知情人士透露,王付荣在泰州中支先后任团险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他利用职务之便,以个单团做的方式拼凑团体保单,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凭证收取保费,但并不入账,从而截留保费,直接打入其个人账户或其所控制企业账户。此外,王还冒充投保人身份申请退保金,挪作他用。

  在2003年至2006年间,对于到期需要兑付的保单,王从个人控制账户中按时按息兑付,并对大部分续保客户,继续自行打印保险凭证,将续期保费再次打入其个人控制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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