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起将全面落实《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北京市建筑行业须首先为所有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而不给来京务工人员上工伤、医疗保险的建筑企业直接责任人,将被处以最高万元的罚款。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对15家外地建筑施工企业7.1万名进京务工人员参加工伤、医疗保险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显示,在京外地建筑施工企业为外地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只占总人数的1.6%,进京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情况不容乐观。
为确保进京务工人员在京施工期间得大病或发生工伤后待遇能够得到保证,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建委要求,在北京市现行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为来京务工人员先行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考虑到全面推行进京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一个过程,应从他们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三个险种可暂时缓交。单位未在外地给来京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来京务工人员将享受与北京城镇职工一样的待遇。今年建筑企业为进京务工人员交的工伤保险费一个月约为14元,医疗保险费为28元。这两种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交费。
对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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