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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浮动费率今日起实施
2007-7-1     来源:当代生活报   编辑:szbx  点击:

  交强险浮动费率今日起开始实施

  有几种情况费率不浮动

  看看你是否属于其中一种

  由中国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共同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办法》将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根据办法,从7月1日起,投保人在投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必须向其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明确告知被保险机动车上年度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记录、对应的浮动比率及应交保费等信息。

  那么,不同的机动车所有人(摩托车和拖拉机除外),在新《办法》实施后,上年度投保的交强险到期后要续保时,可能会遇到什么问题呢?所交保费应该对应哪些浮动费率?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保监局产险监管处有关负责人。

  浮动因素不同浮动比率亦不同

  《办法》规定,各家保险公司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强险保单,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根据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的不同,其浮动比率亦不相同,《办法》对此进行具体的划分: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费率不上浮也不下浮,按基础费率交费续保;而与其他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因素分为五个类别五种浮动费率,其中下浮因素为三种类别三种浮动费率,上浮因素则为两种类别两种浮动费率。其中,下浮的三个类别和相应浮动费率分别是: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10%;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20%;A3、上三个年度以上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30%。上浮的两个类别和相应浮动费率分别是: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费率上浮10%;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费率上浮30%。

  出了事故该多交多少保费

  《办法》规定,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为A1至A6其中之一,不累加。

  同时满足多个浮动因素的,按照向上浮动或者向下浮动比率的高者计算。交强险最终应交的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那么,如果一辆机动车在上一年度或三年以上未发生或曾发生过交通事故,在续保交强险时,可能会少交或多交多少保险费呢?

  以一辆6座及6座以上的小轿车为例(事例仅供参考),其交强险年基础保费为1100元。在过去的三年中,这辆车从未发生过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7月1日后,这辆车在续保交强险保费时,根据计算公式应交的保费为:1100元(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30%(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3)]=770元。比基础费率少交了330元。

  相反,同是这辆车在上一个年度曾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或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那么,这辆车在续保交强险保费时,根据最终保费的计算公式只按最高的浮动费率计算,即应交的交强险保费为:1100元(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30%(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6)]=1430元。比基础费率多交了330元。

  几种情况下费率不浮动

  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的实施目的在于更有效地督促驾驶人安全驾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尽量减少人身及财产的损失。

  不过,《办法》也规定在下列几种特殊情况下,交强险费率不浮动:一是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二是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三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或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投保短期交强险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四是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后追回的,根据投保人提供的公安机关证明,在丢失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交强险费率不向上浮动;五是机动车上一期交强险保单满期后未及时续保的,浮动因素计算区间仍为上期保单出单日至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六是在全国车险信息平台联网或全国信息交换前,机动车跨省变更投保地时,如投保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交强险费率不浮动。

  由于《办法》出台后,部分保险公司的保单出单程序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更新,短期内可能会出现部分保险公司采用手工填写保单情况,这是监管部门为保证《办法》按时实施的对各家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投保人在续保交强险遇到疑惑问题时,可到各家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咨询,明明白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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