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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保险企业负责巨灾风险管理
2005-6-2 14:43:45     来源:产经网-中国社会报   编辑:rhx  点击:

  西班牙巨灾保障体系以前一直由政府部门负责管理,1990年起,西班牙的巨灾保障体系开始以法律为基础,以保险的方式由保险企业来运作。具体负责巨灾风险管理的公司是CCS,即西班牙保险赔偿联合会。

  西班牙巨灾风险保障范围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政治风险两种。自然灾害承担洪水、地震和海啸、风暴、火山喷发、陨石坠落等5种责任;社会政治风险承担暴乱、恐怖活动、和平时期的军事行动及叛乱、分裂等5种责任。

  西班牙巨灾风险的承保方式有三种:一是采取强制性附加保险。投保人只要购买财产险、车险(不含责任险) 保单和个人意外伤害险保单就必须购买巨灾保险,其保险金额同主险保单相同;二是通过保险公司承保,投保人在购买财产险和人身意外险基本保单时必须附加巨灾保险。保险公司每月向CCS交保费,CCS付5%手续费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相当于CCS的代理人;三是即使基本保单包括了巨灾风险责任,投保人也要强制附加巨灾保险,保险公司要向CCS 交这笔保费,因为一旦保险公司破产或偿付能力不足,CCS将负责清偿责任。西班牙保险费率全国相同,但不同标的实行不同费率,商业风险0.18‰、工业风险0.25‰、公共设施风险0.34‰等。

  西班牙在巨灾保障基金的管理使用上,巨灾保险准备金要单独提取,单独立账。当巨灾准备金达到年保费收入的200%后交税;当巨灾准备金全部用完后,可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资金,国家提供无限额担保;巨灾理赔要接受保险监管机关和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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