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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全攻略
2005-12-21     来源:大众理财顾问   编辑:szbx  点击:

   目前,我国共拥有3亿多个家庭,不少家庭的生活品位、质量、档次在不断提升,财产积累已经相当雄厚。自购的商品房加上各具特色的高档装修,一套住房下来少则二三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珠宝首饰、手提电脑、钢琴乐器、高级时装等高档消费品也纷纷走进了普通家庭,但相应的风险系数也随之增大。居民除了平时注意自身安全、加强防范灾情隐患以
外,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不失为一种可靠的保障方式。

  家财险4项发展

  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和老百姓家庭财产剧增的要求,近几年来,各家保险公司都一改过去低保额、低保费、窄责任的传统家庭财产保险方式,立足中国实际,汲取国外经验,,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淘汰老险种,推出新险种,对保险金额、保障范围、服务措施进行重新定位,老百姓一旦购买家庭财产保险,基本上可以免除后顾之忧。

  保障范围扩大

  与传统的家财保险相比,目前家财保险保障范围大大拓展。过去的家财保险一般只保房屋和室内可以明确定价的自有财产,保险责任主要是水灾、火灾、失窃(附加)、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新型家财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除负责过去传统的保险单载明的责任以外,还承保包括室内装潢以及现金、首饰、移动电话、手提电脑、古董、字画、证券、甚至电脑软件等流动性财产被盗、被抢,水暖管道爆裂,家庭住户第三者责任损失以及租房费用损失。有的公司甚至将保险责任扩展到民众骚乱、暴动和他人恶意破坏等。

  除主险保单条款外,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种更是丰富多彩。如居民信用卡盗窃、门窗锁被恶意破坏、佣人责任、外出旅行衣物行李、额外租房费用、租金收入损失、玻璃单独破碎、清理残骸费用、搬家损失、自行车责任、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等都在附加保险条款之列。

  此外,还有经典家庭保险、房东综合保险、租客综合保险、假期旅行保险“四合一”保险拼盘。

  保障金额提高

  家财保险除保险责任扩大、附加险种增加以外,还具有保险金额大幅度提高的特点。过去家财险定额保单的最高保额规定不超过10万元,也就是说老百姓最多只能为自己的家庭财产估价10万元,获赔时也以此为限。而近两年推出的新型家财保险单不仅将这一最高限额提高到二三十万元,有的保额甚至上百万元直至取消上限,完全以家庭所拥有的财产估值。

  投资功能增加

  目前,家财险保障功能与投资功能兼备,除具有纯保障功能以外,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于一身的投资型家财险种也不断出现。投保之后被保险人不仅可以获得足额的保险保障,同时投保人还能收回保障金本金并获得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投资回报。该产品除了具有保障功能外还可以调整利率,即收益能随银行同期利率的调整而同幅度调整,并分段计算,同时还具有随时退保赎回储金的功能。与其它投资型产品相比,该产品投保更加简便,保障范围更宽,期限相对较短,而且投资操作更具透明性,回报更具可靠性。

  投保更加方便

  针对以前老百姓关于家财险承保不能上门、投保不够方便的反映,现在各家保险公司都通过与银行、邮政、街道、小区等方面合作,方便老百姓就近投保。保险销售点还将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与家庭财产相关的险种、条款、项目集中在一起,按类别排出不同的组合供投保人挑选,使老百姓在选择时一目了然,投保时更加省事简便。

  投保人4点注意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投保人都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认为“既然家庭财产已经投保,那么所有的危险都交给了保险公司,财产一旦发生损失,就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再也没什么后顾之忧了”。其实不然,事实证明,投保人在购买家财保险时,在听取保险业务员引导的同时,更应自己拿主意。

  实际价值投保 投保人应根据自家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超额投保不仅需要多付保费,发生损失后也不可能得到超额的赔偿,因为《保险法》中已有规定,财产损失后保险公司只能按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理赔。

  认真阅读条款 投保拿到保单后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在保险条款中几乎都对哪些是可保财产、哪些是不保财产、哪些是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以及保险公司、投保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等都写得很清楚,因此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细细分析,对条款中生僻的名词术语和弄不懂的内容要仔细询问,直至保险员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为止。千万不能含糊其词,更不能不懂装懂,以免日后发生事故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时发生纠纷。

  及时进行核对 投保人对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要及时核对保险金额、投保财产、起保日期、特别约定,如有错误或与保险人员解释不符的,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以便纠正和更改。

  出险及时报案 投保人需要记住一点:投保的家庭财产发生事故以后,各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有共同的规定。

  如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发生盗窃事故,应迅速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积极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事故的蔓延与扩大,并保护好事故受损现场。因为家财保险条款中都已列明,发生事故后24小时之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被保险人还有财产施救和现场保护的义务。

  如果是因为洪水、暴雨、泥石流、水管爆裂等造成家庭财产受损时,被保险人也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保险公司,当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立即派员到现场查勘定损,作为被保险人应予以协助和配合。只要手续齐全,保险公司会及时理赔。 

  小贴士

  综观我国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一般保障范围如下:

  ★投保人法定拥有的基本财产。

  1.居民自有财产,包括房屋及附属设备和其它家庭财产;

  2.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3.衣服、行李、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通常属于专项保险,需另外投保);

  4.工具、农具、已经收获的农产品和农副产品;

  5.专业人员的器具、仪器、仪表等专业用品;

  6.个体劳动者、个体商贩的营业用器具,手工工具、原料、商品。

  ★代为保管财产和共有财产。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的所列财产,比如租借私房和借用的公物,必须经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明确注明才予承保。

  ★难以确定实际价值的家庭财产。

  1.实际价值很难确定,必须由专业鉴定部门或专家、专业人员才能确定价值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字画等私人收藏品。因上述财产大都是名贵物品,价值和费率很难统一,风险也很大,对保险公司来说,承保、定价很有难度。因此此类特殊财产必须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进行特别约定以后才能投保。

  2.专业人员在家庭从事业余研究和发明创造所使用的专业仪器和设备,如无线电测试仪器、专业光学设备等。

  由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财产有不同的界定和不同的规定,因此对于上述财产虽然有的公司规定可以承保,但是必须经过特别约定,而有的保险公司则将上述财产列入不予承保的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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