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将今年的雪灾赔款69926.36元送到相城区漕湖生物农业示范园徐洪生董事长手中。在《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的首月,苏州人保财险深入农村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为2013年的农业保险开了一个好头。
“感谢各级政府的支持,感谢人保公司对我们合作社的风险保障。我们尝到了政策性农业蔬菜大棚保险的甜头,今年3月,又逢《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更为我们广大农户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将能得到更多的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今后,我们合作社要全面投保相关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基地的基本设施保险,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生产更多的新鲜无公害的蔬菜瓜果,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
在理赔现场,徐洪生董事长接过了人保财险相城支公司经理王志清递过来的近七万元赔款。据了解,相城区北桥街道漕湖村兴湖生态农业合作社自2012年5月份投保了政策性农业蔬菜大棚保险,保险金额104万元,保险费5万元,各级政府承担80%,合作社自缴保费1万元。去年8月8日,遭受“海葵”台风袭击,人保财险相城支公司迅速、及时、准确、合理地将16.6万元理赔款转入合作社,确保了快速恢复生产。今年2月19日遭受雪灾,人保相城支公司又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查勘理赔工作,农户对人保公司的服务非常满意。

人保财险苏州分公司在2012全面推广政策性农业蔬菜大棚保险以来,仅2012年就承保了蔬菜大棚承保33357亩,占到全市设施农业的70.9%。而1287万元保费,其中大部份来自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付部份最高不超过20%。去年“8.8”海葵台风累计赔款1709万元,有952户农户受益,今年“2.19”雪灾预计赔付340万元,总计超过500户农户受益。“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农村协保员队伍,覆盖了所有涉农村镇,初步形成了农村保险服务网络。通过近期的调研及听取政府的意见和农户的需求,今年我们将重点推进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进程,助推农业基本现代化的实现。此外,我们除了传统的农业保险以外还因地制宜推出了具有苏州地方特色的梨、水蜜桃、内塘养蟹、山羊等种养殖新险种,下一步将在我司农险服务区推广。”苏州人保财险农业保险部经理王志平向记者表示。
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于2012年11月12日由温家宝总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29号令,公布了经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222次会议通过《农业保险条例》,并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农业保险活动有法可依,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范围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险费补贴,国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普遍欢迎。借助这次现场理赔的契机,人保苏州分公司与相城支公司工作人员,深入相城区北桥街道漕湖村采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农业保险条例》活动,普及保险知识,让条例内容深入人心,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基层干部群众准确把握政策,让保险机构按照《条例》规范服务,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