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海投资相对成功的案例是中国人寿。今年初,中国人寿以3亿美元认购了美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Visa公司的股票。自3月19日在纽约交易所上市以来,Visa的股价走势一度大好,并涨至最高位89.84美元。虽然之后下跌,但10月10日收盘价52.00美元比起44美元的IPO价格仍有盈利。接近中国人寿的人士曾对媒体表示,中国人寿在投资Visa前,跟踪研究电子支付行业一年有余。据财经网报道,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张凤鸣近日表示,中国人寿对于市场走势的判断基本正确,在年初已经感受到了内忧外患的存在,但是,没有想到国内外市场调整如此之深,“AIG一直是我们学习的目标,结果被重组了,这是我们没有想到的。”不过,张凤鸣同时表示,中国人寿混业经营的发展方向不会因此而改变,在混业经营大背景下,中国人寿集团将继续按照“主业做强,适度多元”的目标,以寿险为核心,以资产管理为支撑,形成金融保险一体化价格布局,打造中国大型金融集团。张凤鸣认为,综合经营是传统保险与现代保险的分水岭,开展综合经营是满足盈利模式转变、适应混业经营大趋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而马明哲在强调平安产险、寿险、银行、证券、信托、年金、资产管理等国内各项业务不受海外投资亏损影响的同时,也表示,中国是平安业务发展的主市场,“我们将在谨慎开展全球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更加集中精力、重点发展国内的金融业务,把握中国未来金融业发展的机会,将中国业务做强做大。”
规模越大,涉足领域越多,风险也越大,这早已是人们的共识。据专家介绍,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可以分为四大类:定价风险、资产风险、利率风险和杂项风险。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随着全球利率波动性加大和资本市场的震荡加剧,国际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转向与资金运用有关的利率风险和资产风险。我国保险业虽然是逐步地有限度对外开放,但由于经济一体化加速,面临的风险也比较类似。
1996年到1999年,央行连续7次降息,直接导致了保险业预定利率高于银行利率。对当时保费投资渠道甚少(主要是存银行和买国债)的保险公司来说,这大大增加了它们的利差损。
但是,在当时,注重短期利益的保险代理人,一度视降息为提高业绩的良机,保险公司的祸根就此埋下。1995-1997年,人保、平保、太保三家全国性保险公司的净利润占总资产的比率,由2.4%骤降到1.5%。北京大学的张维迎教授在1998年甚至预言,保险业的支付危机,将来会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三大危机之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保险业与资本市场融合是不可阻挡的潮流。近年来,保险投资性产品的开发、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运用以及保险企业上市等重大公司行为,都标志着保险经营与资本市场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但也必须看到,保险业和资本市场的融合发展也带有不可避免的制度内生性风险。资本市场失灵和资本市场本身特有的“赌博性”,有可能使保险公司进入市场的初衷无法实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周骏等教授指出,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面临着三方面的风险。首先,资本市场失灵可能使资本市场配置和优化保险资源受阻。资本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内幕消息和欺诈行为的出现,影响保险资源的配置;市场操纵行为又会导致保险资源的配置低效率。其次,保险业进入资本市场可能产生金融业内部的风险传递效应。保险人进入资本市场转移自身风险是保险公司的根本目的之一,资本市场风险会通过市场交易扩散到保险业内部,没有避险机制和对冲机制的资本市场制度,不仅保险的投资业务,整个保险业都会遭到重创。第三,保险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金融机构复杂的综合经营结构和业务运作,不利于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需要相应提高其监管水平。
次贷危机的三大启示
在王小罡看来,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行业的启示,主要在于投资渠道放开、信用评级机构和金融监管机制三个方面。
首先,保险行业投资渠道放开应该在注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继续推进。从2006年国务院发布《国十条》以来,保险公司投资渠道逐步放开,股票和基金投资比例提高,未上市银行股权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海外投资、不动产投资等投资渠道先后打开,无担保公司债试点、PE投资试点也开始推进,这对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增加保单吸引力和保险行业盈利能力,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意义。
从AIG的投资资产配置可以看出(如表所示),AIG投资渠道比我国同行更广泛之处在于:房产抵押贷款、租赁飞机设备、远期、期权与互换交易以及融资融券业务等。
王小罡认为,从AIG的经验看,放开投资渠道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投资收益有望提高,比如AIG的金融租赁(特别是飞机设备租赁)业务利润丰厚;另一方面,投资业务风险也相应提高,比如AIG的CDS产品就带来了巨额亏损。“我们认为,我国保险行业投资渠道开放的步伐应当继续,不可因噎废食,或因畏惧风险而固步自封。要注意的是必须在强调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放开渠道,进行多元化投资。”
AIG在上世纪80年代的总资产收益率高达4%,但以后逐步下降,到2006年已经不到2%。为了对抗下滑的总资产收益率,AIG开始介入CDS产品。这类产品在标的债券没有违约时,可以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盈利(比如1个百分点的利差),但是,风险也是比较高的。一旦发生违约,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系统性风险下,债券市值可能缩水一半,也就是说,CDS卖方必须赔付50个百分点的款项,相当于此前50年的收入。
“对于AIG来说,出售CDS产品相当于为购买方提供了关于标的债券的信用违约事件的保险产品,可以看作AIG所擅长的财产险产品和责任险产品在金融市场的扩展版本。但不幸的是,对财产险和责任险定价经验无比丰富的AIG,没有想到发生了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在信用违约大幅增加的背景下,CDS产品的巨额亏损几乎将AIG逼上绝路。”王小罡表示,“因此,AIG的案例告诉我们,投资渠道要开放,但注重风控的前提永远不能忘,特别是对系统性风险的辨识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