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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平安 寿险双雄会
2008-6-18 8:59:26     来源:保险经理人   编辑:szbx  点击:

  国有商业银行高管收入保守

  另一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股份制银行高管,如招行、民生。招行26位2007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的高管税前薪酬支出共计5319万元,其中100万-300万元之间有8人,300万-500万元2人、500万-1000万元4人,另有12名高管年薪在100万元以下。

  相对应,国有商业银行高管收入则相形见绌,工行董事长姜建清报酬总额税前179.5万元,行长杨凯生171.1万元;交行董事长蒋超良195.18万元,行长李军187.83万元;中行董事长肖钢税前合计167.5万元,行长李礼辉171.6万元,副行长李旱航165.7万元。

  这情形与同为国有控股的中国人寿相似。

  其他股份制银行则各有长短。浦发银行董事长吉晓辉由于未发全薪,税前报酬总额65万元,副董事长、行长傅建华税前报酬220万元。华夏银行监事会主席成燕红报酬为234.71万元,超过了行长吴建234.64万元的薪酬。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高管薪酬

  一些银行高管最高收入与员工最低收入已经超出了40多倍。但有专家认为,如果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体制,就不应该拘泥于两者的差距。

  银监会人士认为,按照有关规定,银行高管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只要是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了高管的报酬,目前并没有外部的监管程序来干预,银监会也没有权力干预银行高管的薪酬。银监会与国资委不同,国资委可以对央企负责人的薪酬进行管理,因为国资委行使的是国有出资人的权力。正因为如此,央企负责人尚没有出现天价高薪现象。

  监管部门并非完全放手

  实际上监管部门也并非完全放手,“2006年金融办就对上海的一些银行高管收入进行分档,不能高于某个数字。”

  眼下社会正在反思改革开放30年,打破劳动力供给计划体制当是改革成果之一。但如何使企业高管的薪酬市场化,这个探索显然还没有完成。在金融业,企业高管的选拔制度非市场化,也使得监管层难以对激励制度完全市场化。

  国资委筹划管理办法

  早在2004年6月,国资委就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基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在地区企业平均工资、所在行业平均工资、本企业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基薪按月发放。

  绩效薪金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基薪为基数,根据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确定,考核结果出来后,兑现绩效薪金的60%,其余40%的绩效薪金延期到离任或连任的第二年兑现。

  这套办法标志着薪酬制度改革正在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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